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部门决算公开稿
(2024年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二、收入决算表说明
三、支出决算表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存量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是差额拨款预算单位,隶属于民政部依法批准成立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一、主要职能
(一)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根据党和国家发展食品工业的方针政策,组织食品工业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科学决策;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经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相关展览;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加强学科交叉,部门协调,地区联合;使科技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提高食品工业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
(三)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与展示,扩大与国际食品科学技术界的联系,充分发挥在国际组织中的重要影响力,举荐中国科技人才、企业、技术及产品走向世界,促进工程技术领域专业人员互认,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四)弘扬科学精神、引导和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学术性、科普性食品出版物,组织食品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的交流,传播先进的食品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
(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序承接科技评估,职业资格认定或科技人员评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社会科技奖励要求开展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工作。接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科技项目和工程项目论证、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科技成果论证与评价、科技文献的编审和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研究等任务。开展继续教育,组织培训食品科技人员,提高现有食品科技人员的科技水平;
(六)开展食品科技创新,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活动;
(七)注重激发青少年、食品专业学生的科技兴趣,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发现并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通过各项学术活动,发现优秀学术论著、科技成果和科普作品,发现优秀科技人才,并向有关部门推荐。根据中国科协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推荐优秀学术论著、科技成果、科普作品和优秀科技人才等;
(八)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食品科技界的意见和建议,为食品科技工作者履行权利和义务提供保证;
(九)关心离退休食品科技工作者,组织、支持他们发挥专长,继续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贡献;
(十)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有关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二、部门机构设置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为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本级及28个分支机构(其中:4个工作委员会、23分会/专业委员会和1个食品科技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按照综合决算的原则,学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已纳入本年度部门决算管理。总收入488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0万元,事业收入4592.16万元,其他收入263.65万元。总支出4293.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426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8.21万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4889.01万元,总支出4293.01万元,结余分配597.21万元为非财政拨款结余(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1万元,本年度非财政结转结余596.0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学会2024年度决算本年度收入总计4889.01万元,较24年度预算增长62.53%,较上年度决算增长0.22%。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0万元,占比0.68%;系学会当年度从中央财政取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24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0万元,较预算和上年度决算持平。
2. 事业收入4592.16万元,占比93.93%;系学会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技术咨询服务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展览展示收入等。2024年决算事业收入较预算增长62.63%,较上年决算减少0.28%。
3. 其他收入263.65万元,占比5.39%;系学会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2024年决算其他收入较预算增长75.77%,较上年决算增长9.63%,主要是学会投资收益、利息等收入增加。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学会2024年度决算支出总计4293.01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增长42.72%,较上年度决算减少0.19%。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万元,占总支出0.0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263.62万元,占支出99.32%,住房保障支出28.21万元,占总支出0.6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学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收入34.41万元,其中: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万元,较24年度预算、上年决算均增长3.6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34.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18万元,占比3.4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2万元,占比14.59%,住房保障支出28.21万元,占比81.98%,较24年度预算、上年度决算增长3.64%。主要原因: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3.21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1万元,占本年度总支出0.80%,财政拨款支出占比较上年增加了3.6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4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4.59%;住房公积金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3.93%;提租补贴3.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33%;购房补贴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72%。
(三)财政拨款决算执行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4.41万元,其中:本年度预算33.2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万元,2024年决算执行34.41万元,年度内无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均为基本支出-人员费用34.41万元,无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96.57%【其中:基本工资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14.59%,津贴补贴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18.05%,住房公积金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63.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3.43% 。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2024年度学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2024年度学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说明
2024年度学会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学会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存量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学会现有1辆公车(自有资金购置,无编制),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主要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以及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等。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及从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转入各类基金的金额。
六、社会保障支出(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依据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相关规定缴费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