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废止
2021-02-01 新闻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人次:0

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决定指出,废止原卫生部1987年10月22日公布的《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发布的解读文件中指出,《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自原卫生部1987年10月22日公布以来实施至今已三十多年,《办法》中所涉及中药材新资源食品、食品包装、药膳和特殊营养食品等内容已经在《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管理文件中有了新的规定,且随着机构改革相关监管职能也已作出相应调整,经认真研究,并经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决定废止该《办法》。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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